摘要:2015年1月,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下達制訂《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》(簡稱《大鍋規》)的立項任務書
2015年1月,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(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)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(以下簡稱特種設備局)下達制訂《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》(以下簡稱《大鍋規》)的立項任務書,要求以現有的《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》(TSG G0001—2012)、《鍋爐設計文件鑒定規則》(TSG G1001-2004)、《燃油(氣)燃燒器安全技術規則》(TSG ZB001-2008)、《燃油(氣)燃燒器型式試驗規則》(TSG ZB002-2008)、《鍋爐化學清洗規則》(TSG G5003-2008)、《 鍋爐水(介)質處理監督管理規則》(TSG G5001-2010)、《鍋爐水(介)質處理檢驗規則》(TSG G5002-2010)、《鍋爐使用管理規則》(TSG G5004-2014)、《鍋爐監督檢驗規則》(TSG G7001-2015)、《鍋爐定期檢驗規則》(TSG G7002-2015)等十個規范為基礎,形成關于鍋爐的綜合規范。
2015年5月,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(以下簡稱中國特檢院)技術法規部組織有關專家成立了起草工作組,制定了《大鍋規》的起草工作方案,確定了《大鍋規》制訂的原則、重點內容及主要問題、結構(章節)框架,并且就起草工作進行了具體分工,制定了起草工作時間表。
起草工作組和各專業小組分別開展調研起草工作,召開多次研討會,形成《大鍋規》(草案)。
2016年5月,在河南焦作召開起草工作組第二次全體會議,經過討論與修改,形成了《大鍋規》征求意見稿。
近期,特種設備局征求基層部門、有關單位和專家及公民的意見。并將由起草工作組召開第三次會議,對征求到的意見進行研究討論,形成送審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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